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4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初审,我校共计2名同志符合申报条件。9月23日学校科研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李景宜、赵天绪等2名同志为上报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29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3566198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