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通过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同时启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全体教师。立项范围参照《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题目自行拟定。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厅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级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能立足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研究陕西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
一般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陕西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
校级项目:围绕宝鸡文理学院教师能力提升与教师发展工作开展研究,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我校具体情况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论证。
申报名额及条件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全校共推荐上报5项,校内各二级单位限申报1项。
2.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计划立项10项,从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申报项目及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申报项目中评选。当全校申报不足10项时,按申报数量的70%立项。
3.申报人及研究内容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
4.为鼓励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设立校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主持人职称与学历不做限定。校内各二级单位限申报1项。
四、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评、学校立项并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
2.时间安排:
(1)3月8日前个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
(2)3月11日17:00前,二级单位将初评通过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3月14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4)3月15日-3月18日,学校根据各部门申请和推荐情况,会议研究决定立项(校级项目)、推荐报送(教育厅项目)结果。
(5)3月31日前,人事处报送相关材料至陕西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认真做好宣传、申报、初评工作。
2.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11日17点前,将初评通过项目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新校区服务楼407,材料包括:
①《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1),一式一份;
②《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1),一式一份;
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④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⑤所有材料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
3.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赵凡
联系电话:3566206
办公地点:高新校区服务楼406
附件:
1.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相关申报书
3.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相关申报书
4.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