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全年外出进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借调或派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相关实际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年度师德表现鉴定意见,作为师德师风考核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师德考核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附件1)执行。重点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考核。教师师德考核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内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教职工存在《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附件2)所列师德负面清单行为或受到《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附件3)处理的,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学院、附属学校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30%;其他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20%。评议教职工人数的20%不足1人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可为1人。2022年度获得学校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当年师德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
四、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工作在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校内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评议,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由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根据教职工日常表现提出推荐考核等次意见,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党员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委(党总支)意见。
其他单位教职工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科室评议、部门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党员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委的意见。
对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本人当面反馈,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各单位考核结果面向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其他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师工作部。
考核结果经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师德考核是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前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师德考核为抓手,不断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本年度考核采取线下线上同步考核的方式,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可采取线上考核或线下考核方式,线上考核请参照线上考核说明书(附件6)。
3.线下考核单位需提交材料包括:教职工《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基层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5)、师德考核工作情况说明。线上考核单位需提交材料包括:基层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师德考核情况说明扫描电子版。
4.材料报送要求。3月13日18:00前将报送的电子文件发至rsc@bjwlxy.edu.cn,纸质文件送至高新校区服务楼408室。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王能辉
联系电话:3565279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服务楼408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2.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
3.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4.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2022年度)
5.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汇总表(2022年度)
6.师德师风线上考核使用说明(个人)
7.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说明(模板)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