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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宝鸡考点)通知
2023-05-05 08:5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5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3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本次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3514日(周日)

考试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思贤楼1楼(101102104105110

二、组织机构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考试成立工作小组,宝鸡文理学院校长郭霄鹏担任组长,人事处处长刘鹏辉担任副组长,设立考务办公室、学科评议组、安保组。

(一)考务办公室

本次考试设立考务办公室(思贤楼106室),具体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协调和突发问题处理等事务。

(二)学科评议组

本次考试根据考生申请任教学科共设5个学科评议组:文科1组、文科2组、文科3组、理工科1组、理工科2组(含医学组)。每个学科评议组由3名相关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现场考核与打分工作,每组设组长1名。此外,每组安排工作人员1名,负责本组考试的组织协调事务。

(三)安保组

本次考试设立安保组,具体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及考场秩序维护工作。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课程介绍。主要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运用的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 分钟以内。

(二)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对考生就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2 分钟以内。

(四)分数等次。本次考试以考生现场讲课评委现场考核赋分的形式进行(成绩与等次对应为: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74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提前到达考点

(二)为保障专业技能考试顺利、有序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点将长期保存参试人员授课视频,如发现代考作弊现象,将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并按师德师风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提前准备教案并制作试讲 PPT(以“学科组+姓名”命名),由所在单位收齐后,于510日前通过QQ私发给宝鸡文理学院王逸雯老师。

(四)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凡、王逸雯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高新校区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



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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