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3〕4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次校内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申报条件
1.校内各单位不限推荐名额,人选推荐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校内在职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博士学位工作满2年,且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填报县区党政领导岗位须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5.选派人选专业领域为经济金融、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城市规划、计算机、通信等方面。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学校审核并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
2.时间安排:
(1)12月4日个人提交申请(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双签)及推荐表(附件)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12月7日前学校研究推荐人选并公示。
(3)12月12日之前学校报送相关材料至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三、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人选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等情况全面审核。
2.省博士服务团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服务到岗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2月。
3.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4.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凡 王逸雯
联系电话:3566206
办公地点:高新校区尚勤楼406室
附件:
1.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 ”岗位需求表
2.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 ”成员推荐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