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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09-28 11:37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82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2015年9月25日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15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本年度退休人员),可申报教师及其他系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但在岗承担了所在院系教学任务者,可以按照至少减1年计算现任职年限。脱产攻读学位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申请(审批)表和免试条件支撑材料。

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依据文件

1.高校教师系列: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的规定执行。

2.非主体系列:(1)工程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22号)》执行。(3)档案系列(省档案局)、图书系列(文化厅)、卫生系列(卫生厅)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均执行上级归口单位最新规定文件。

3.其他系列:会计、经济、统计等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人员,申报中级提交《以考代评业绩表》,申报高级执行考评结合政策,按照上级文件格式申报;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申请转评系列的,要具备和达到需申请所转评系列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基本要求,并按照该系列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在申报表格首页括号注明“转评”字样;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与学校各系列职称评审同时进行,不占用学校各级各类指标,评审结束后,单独发文。

三、评审程序、赋分及规则

严格按照陕西省各系列的职评要求和《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暂行)》(宝文理院人字[2009]16号)、《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宝文理院人发[2012]18号、)、《宝鸡文理学院附属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人发[2009]13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学术期刊论文科研津贴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宝文理院科字[2008]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量化赋分。

附属中小学按照学校职改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和要求上报的初评结果可视同为学科组评审结果,直接进入学校评委会评审。

四、评审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2015年各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的专业学科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的专业学科为以下23个:(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音乐学科、(19)美术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工程实验系列拟评审的专业学科为2个:(1)工程学科;(2)实验学科。中小学教师系列拟评审的专业学科为3个:(1)理工科、(2)文科、(3)综合学科。图书资料系列:(1)艺术、(2)图书资料、(3)群众文化。档案系列:档案。社会科学系列:社会科学。申报人员必须按照以上所提供的学科类别明确填写申报学科。

2.学位、学历问题

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但对于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做要求。

3.关于科研论文和课题的认定问题

申报人员所提交论文,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明确标注有“ISSN”和“C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并能在中国知网上查证。外文期刊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证(EI、TSTP等必须是正刊期刊,会议论文或增刊期刊不予认可)。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宝鸡文理学院。通过学校评审后提交给省教育厅职改办的论文,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学校评审阶段均可参与赋分),申报中级人员提交期刊论文(艺术类可以凭作品顶替论文3篇)总数以5篇为上限,申报高级人员的普通期刊论文以8篇为上限。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

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课题、获奖等材料以正式签发的课题批件、立项书、结项书、获奖证书作为认定依据。上报待批的课题申报材料不能作为项目立项的认定依据。

4.关于核心期刊和著作的认定问题

今年我省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五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核心期刊”目录作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被SCI, EI, ISTP、SSCI收录需要提供科研认证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必须是期刊,不能以书代刊或者会议论文集),CSCD和CSSCI仅指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核心期刊论文依据所发表刊物在当时是否为核心期刊来认定。可认定核心期刊的文章必须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该刊物的正刊版本上;发表在该刊物加印、增印的版本上视为增刊。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文件规定,《陕西教育》(高教版)纳入核心期刊范畴,但仅认定1篇为核心,其余视为普通。《教师报》作为全省中小学职称评审的主要学术报刊对待。提交的著作,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明确标注有“ISBN”书号,并能CIP数据核字号验证。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在任现职前已经出版或发表过的著作,新印、再版的不能作为评审材料使用。

5.教学工作量问题

教学工作量截至2015年12月底,并以教务处审核的工作量为依据。中小学教师系列的由中小学自行认定。

6.关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成绩问题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严格按照<<关于转发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A级4年,B级3年),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过省线当年有效。

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年满45岁免试计算机的计算时间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符合以上两类免试条件的人员,需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相应的免试表格,并认真填写,提供免试证明佐证材料(如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后。

7.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8]209号)精神,凡2015年申请晋升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学校高评会统一组织的答辩。凡已通过学校评审申报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正、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参加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学。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按该系列的文件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特别是有关职评条件的文件,指导申报人正确填写申报表和整理有关材料,严格把关。同时,要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大局出发,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2.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各单位、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单位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审查申报人的教学、科研、奖惩等情况,杜绝人情分、关系分。各级评委要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申报人要正确对待组织的考核和评审,如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若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单位和个人务必按时上报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人事处网页“上级文件”(参用2012年版本)栏目中下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不得随意改变版式或格式。

4.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交校评评审费:正高级每人300元,副高级每人200元,中级每人150元。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职改办要求,凡学校评审通过上报参加省高评的人员,须交省评评审费(高级职称申报者每人400元,除讲师之外的中级职称申报者每人200元)。参评者的评审费属自费项目,由参评者个人承担。

5.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受),每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4-1,4-2、4-3等。申报材料按5类分装:第一类装评审表和考核表;第二类装代表作(申报高级);第三类装其他作品和科研成果;第四类装各种证书复印件和工作量表;第五类装教案。

6.未尽事宜,由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日程表

附件2: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3:本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15年9月27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1:日程安排表.doc

附件2: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附件3:本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本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日程安排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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