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孙满利等同志聘用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通知》(陕教人办〔2021〕1号)文件,核准同意刘林魁、王晓敏等2名同志聘用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聘用以上2名同志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王晓敏,男,1968年生,陕西宝鸡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工作委员会委员(2020-2024年)。201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主持并完成陕西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项。发表论文多篇,其中被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2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丛书全文收录1篇。曾被评为学校年度科研人物,获得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和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奖励。
刘林魁,男,1972年生,陕西宝鸡人,中共党员,文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科研指导委员分会委员。2017年入选省级人才项目。在学术研究方面,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项、陕西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子项目1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9篇、CSSCI集刊论文3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宗教》全文转载2篇、《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1篇。在国家级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学术专著1部。曾获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三等奖各1项。(人事处 文/王苗 审核/刘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