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经2021年9月24日校长办公会、2021年11月2日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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