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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3 09:33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宝鸡市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精神,现就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所属人员日常管理。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教职工(含临时工)、亲属及单位职工房屋租住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人员。严格管理教职工出行,教职工离开宝鸡三区九县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人事处和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出省需要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省内出行返宝后要及时报备并出示实时更新的健康码;离陕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宝的教职工、亲属及单位职工房屋租住户必须提供返宝前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费用自理)。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二、教职工要主动了解掌握疫情最新动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出行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寒假期间,广大教职工要及时接收主流媒体和学校、社区发布的最新疫情信息,同时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疫、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提倡教职工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鼓励教职工减少走亲访友和不必要的出行、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活动,减少与陌生人接触,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期间妥善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按照学校、社区防疫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继续做好校内居住人员的管理。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由教职工负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社区及校内疫情防控要求;校内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严格依照《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疫情防疫安全责任承诺书》所明确的要求,继续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单位要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来校摸排和健康监测管理工作。针对寒假期间教职工与校外人员联系增多的风险,各单位要及时摸排教职工及亲属等人员出入境、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返宝情况,并提前报备,返宝后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严格落实每日“疫情防控数据”填报工作。教职工每日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所在地信息、行程信息以及与重点地区(含境外)来人接触信息等。每日按要求自我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按规定就诊。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数据”的汇总统计并于每日通过电子邮件按原渠道正常报送。

 

         人事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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