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2月28日学校科研工作指导委员会议投票通过,决定推荐赵卫星、海涛等2人为我校上报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4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3566198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