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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5-17 18:03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项目推荐名额1名。

二、选派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人事代理A类人员)。

三、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 2021年9月30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申请意向者可查看附件通知中具体要求,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关于做好 2021 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的《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2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表格下载网址: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lxz.htm

(二)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于518日(周二)下午18点前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号公寓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wlrs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 2021 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选派条件。

(二)申报人员须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苗 殷欣禾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人事处

                                 2021517

 

附件【附件2: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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