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让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1学年“优秀教师”及“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聘用在专任教师岗的在岗教师(含人事代理A类)。
二、评选内容及指标
(一)本次评优包括: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
(二)全校优秀教师评选30名;最受欢迎十佳教师评选10名。
(三)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聘用至专任教师岗的在岗教师人数(含本学院双肩挑人员)5%的比率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推荐,超计划推荐不予受理;专任教师必须2019—2021学年在岗,不在岗人员不计入总人数。
(四)“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人选从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中产生。由在校学生网络评选排名结果确定,同一学院如有2名以上入选的,取最高排名者,并顺延取够指标。
三、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一)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诚信育人、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2.任教年限。推荐人选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坚守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2021学年在岗。
3.年度考核。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2年无教学事故(2019年、2020年)。
4.学生评教。近2学年来,有2次以上学生评教排名在本学院后2名的不得参评。
(二)教学业务条件
1.坚守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近2学年至少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总课时量达到所在学院专任教师的年平均课时量(学校对课时有要求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实绩突出;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
3.积极参与学院的公共事务,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近2学年指导学生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科研条件
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完成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科研任务。
四、评选组织和程序
(一)推荐阶段:6月11日(周五)—6月17日(周四),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本学院教职工及学生的意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按优秀程度进行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对全院师生进行通告,无异议后报送。
(二)初审及专家评审阶段:6月18日(周五),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的监督下,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科研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优秀教师”人选。
(三)公示阶段:6月18日(周五)—6月22日(周二),对校级优秀教师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阶段:6月23日(周三)—6月30日(周三),在校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网上评选。
(五)公示阶段:7月1日(周四)—7月5日(周一),在校园网进行“最受欢迎十佳教师”人选公示。
(六)审定阶段: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结果。
(七)表彰阶段:9月份,学校发文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大宣传、严格把关,推荐的候选人要符合条件要求、业绩突出,能够得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认可,对有异议的人选不得推荐。
(二)坚持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师生满意度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考察教学实绩,择优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各学院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推荐、评选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确保工作进度,按时报送。
1.推荐人选书面申请1份、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
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1份,双面打印,以“学院+优秀教师+姓名”命名;
3.个人优秀事迹1份(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1张(像素高、清晰),以“学院+姓名”命名;
5.推荐人选教学、科研等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规范、有效);
6.《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1份,以“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命名;
7.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本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推荐人选情况、学院师生通告情况、推荐意见等);
8.以上所有材料需6月17日12:00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1#406室),逾期视为本学院放弃评选;各二级学院统一以学院命名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bwlrsc@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 王苗 殷欣禾
电话: 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