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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优秀教师”及“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6-11 16:1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1学年“优秀教师”及“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聘用专任教师岗的在岗教师(含人事代理A类)。

二、评选内容及指标

(一)本次评优包括: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

(二)全校优秀教师评选30名;最受欢迎十佳教师评选10名。

(三)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聘用至专任教师岗的在岗教师人数(含本学院双肩挑人员)5%的比率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推荐,超计划推荐不予受理;专任教师必须20192021学年在岗,不在岗人员不计入总人数。

(四)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人选从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中产生在校学生网络评选排名结果确定,同一学院如有2名以上入选的,取最高排名者,并顺延取够指标。

三、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一)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诚信育人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2.任教年限。推荐人选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坚守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2021年在岗。

3.年度考核。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2年无教学事故2019年、2020年

4.学生评教。2年来,有2次以上学生评教排名在本学院后2名的不得参评。

(二)教学业务条件

1.坚守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近2年至少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总课时量达到所在学院专任教师的年平均课时量(学校对课时有要求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实绩突出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

3.积极参与学院的公共事务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近2年指导学生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科研条件

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完成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科研任务。

四、评选组织和程序

(一)推荐阶段:6月11日(周五)6月17日(周四),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本学院教职工及学生的意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按优秀程度进行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对全院师生进行通告,无异议后报送。

(二)初审及专家评审阶段:6月18日(周五)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的监督下,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科研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优秀教师”人选。

(三)公示阶段:6月18日(周五)—6月22日(周二),对校级优秀教师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阶段:6月23日(周三)6月30日(周三)在校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网上评选

(五)公示阶段:7月1日(周四)7月5日(周一),在校园网进行“最受欢迎十佳教师”人选公示。

(六)审定阶段: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结果。

(七)表彰阶段:9月份,学校发文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大宣传、严格把关,推荐的候选人要符合条件要求、业绩突出,能够得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认可对有异议的人选不得推荐

(二)坚持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师生满意度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考察教学实绩,择优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各学院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推荐、评选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确保工作进度,按时报送。

1.推荐书面申请1份、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

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1份,双面打印,学院+优秀教师+姓名”命名;

3.个人优秀事迹1份(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1张(像素高、清晰),以“学院+姓名”命名

5.推荐人选教学、科研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规范、有效)

6.《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1份,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命名;

7.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本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推荐人选情况、学院师生通告情况、推荐意见等);

8.以上所有材料需617日12:00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1#406室),逾期视为本学院放弃评选各二级学院统一以学院命名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bwlrsc@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  王苗   殷欣禾

电话: 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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