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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0-06-15 16:47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培育和稳定校内高层次人才队伍,提高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水平,有效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现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校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层次和条件

本次“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聘用的原则、层次和条件均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校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申报人员必须为在职在岗正式人员(含人事代理A类人员),在外脱产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和二级学院审查。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聘用申报表》(一式两份),后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资格审查,并填写书面意见,于10月15日前报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1号学生公寓楼518办公室)。

2.综合评议。10月25日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步审核,聘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人的聘期任务和岗位绩效的匹配度进行综合研判,提出评审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评议意见。

3.学校会议审定。10月30日前,报学校校务会、党委会研究审定。

4.学校发文。学校发文公布校内“横渠学者”岗位入选人员名单。

5.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学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从发文次月起兑现“岗位待遇”。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双肩挑岗位人员的申报,按照学科归口从所属二级学院进行。

2.受聘人员的聘期和学校本轮岗位聘用周期一致(4年),到达退休年龄不再聘任。

3.聘用人员填写申报书,必须明确工作职责、聘期目标(年度、聘中和聘期)和总任务,工作任务作为申报人能否入选相应层次岗位和确定区间内岗位津贴数额的主要依据。聘期内完成任务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申报门槛条件。

4.申报人在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时,只填写和准备符合申报层次条件有关的证书和材料,无关内容一概不需填写。

5.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所有人员申报,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报相应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不再受理。

6.申报人科研成果、教学科研奖励及有关条件中涉及“近N年”,的倒推起算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勇(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电话:3566255);

冯东(人事处,电话:3565208)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表

2.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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