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首页  部门概况  人才队伍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事工作  师资工作  劳资社保  政策法规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对宝鸡文理学院首批“横渠学者”岗位聘用人员终期考核的通知
2023-02-26 09:3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特聘岗位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现对学校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聘用人员进行终期考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学校首批入选校内“横渠学者”岗位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成果计算起止时间

首批“横渠学者”终期考核时间为4年,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1911日至20221231日。

三、考核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经核查有不良表现者,视为违反岗位合同,终止聘用。

(二)终期考核岗位任务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特聘岗位聘用合同书》执行,聘期考核人员须完成合同所明确的全部目标任务。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个人申请

2023226日之前,聘期考核人员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选层次、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终期考核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及满足考核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二级学院初审

227日—228日,各二级学院对参加终期考核人员的成果或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在《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终期考核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三)学校材料收审

31日,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集中收审考核人员考核材料,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及成果界定。

(四)学校组织审核

3月底之前,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横渠学者”考核材料进行审核,考核聘用人员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得出审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考核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有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上报相应材料者,视为考核不合格,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须如实提交考核材料,并按下列条款执行。

1.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自动退出“横渠学者”岗位,本次不再进行考核,后两年完成部分不再兑现待遇。

2.中期考核合格且已经退出“横渠学者”岗位的人员,本次不再进行考核,后两年完成部分不再兑现待遇。

3.终期考核完成全部目标任务的人员,补齐薪酬差额。

4.终期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按照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折算出实际应得薪酬。

5.无法完成考核任务且超发薪酬的人员,按照原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差额退还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凡、王逸雯

联系电话:3566206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首批校内“横渠学者”岗位聘用入选名单

2.宝鸡文理学院“横渠学者”岗位聘用人员终期考核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202317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Notices
· 关于组织参加... 09/15
· 关于开展2023... 09/04
· 关于印发《宝... 07/24
· 关于印发《宝... 07/17
· 关于谢燕等3名... 06/29
· 关于举办青年... 06/25
· 关于印发《宝... 06/21
· 教育部召开师... 06/06
·热点文章|Hot article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1号学生公寓407室

 电话:0917-3566209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