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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4-18 14:5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育事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依据《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党字〔2022〕38号)文件要求,经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依托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以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管理处组成的“优秀教师”评选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负责奖项的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评选条件

本次活动参评范围为聘用至专任教师岗(含双肩挑人员)且2022-2023学年在岗教师。全校共评选20名校级“优秀教师”,各学院按照满足参评范围教师总数的5%(四舍五入)推荐候选人。评选条件依照《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评选通知下发后,由各学院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工作的宣传动员活动,宣讲评选的重要意义;

(二)学院推荐:4月28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开展评选推荐活动,推荐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5月15日前,评选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选小组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四)校内公示:5月22日前,全校范围内公示结果。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将活动作为年度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活动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优秀教师推荐表、优秀典型事迹、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汇总表、公示照片)装入档案袋,于4月28日16:30前送教师工作部,推荐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

联系人:王能辉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服务楼408

联系电话:3565279

联系邮箱:Rsc@bjwlxy.edu.cn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2、诚信承诺书

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

4、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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