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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
2023-12-29 16:24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全年外出进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借调或派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相关实际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年度师德表现鉴定意见,作为年度师德考核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宝文理院党字〔2021〕69号)(附件1)执行。重点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考核。教师师德考核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内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教职工存在《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附件2)所列师德负面清单行为或受到《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附件3)处理的,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40%;其他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职工人数的30%。评议教职工人数的30%不足1人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可为1人。

四、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工作在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校内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二级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评议,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由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根据教职工日常表现提出推荐考核等次意见,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系(教研室)、党政办公室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党员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委(党总支)意见。

其他单位教职工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科室评议、部门评价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党员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委(党总支)的意见。

对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本人当面反馈,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各单位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其他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教师工作部。

全校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客观评价。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科学地、全面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严禁出现“搞平衡”“轮流坐庄”等行为,让实在、实干、实绩突出者得到褒奖和鼓励,为2024年师德、“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先评优活动奠定基础。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以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目标,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在德考核中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本年度考核采取线下线上同步考核的方式进行,教职工填写考核表可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单位等级评定采用线上进行填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2024年1月12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4)、基层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师德考核工作情况说明等材料送至教师工作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邮箱。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王能辉

联系电话:3565279

电子邮箱:rsc@bjwlxy.edu.cn

联系地址:高新校区尚勤楼408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2.宝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十四条”

      3.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4.宝鸡文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

      5.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说明(模板)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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