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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2016-04-26 07:3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安排要求,今年我校可以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上联合评审。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本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

2. 4 20 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人事处师资科(新校区一号学生公寓楼406室),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3.学校联评确定上报人选。在院系推荐人员的基础上,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学研处、科技处组成联评组,确定1名上报人选。

4.校领导审定。

5.上报材料。学校确定的人选填报相关资料,人事处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三、有关问题说明

1.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69-2017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

3.申请人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主页左上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数据库中查询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骨干访学项目导师,导师名字后带“*”。

4.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符合选派条件。申请人需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推荐对象若被省上审批选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学习,必须按时办理相关学习手续。

5.学校对于省上选中的推荐对象,在学习期间,保留工资福利待遇,每学年生活补贴12000元。

6.申请指南、接收学校联系方式、学费及住宿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等更多相关申报信息,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查询。

联系人:王苗  张笑予   联系电话:3566206  3565208

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6 年 4 月 19 日

附件【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m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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