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刘永华等同志聘用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通知》(陕教〔2022〕50号),核准同意马多秀、钱郁、高强等3名同志聘用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同时聘用马多秀、钱郁、高强(大)等3名同志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2年12月14日起算。
宝鸡文理学院
2022年12月19日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1号学生公寓407室
电话:0917-3566209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