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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3 15:35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5〕10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5年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在职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均可申报。立项范围参照《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5年度》(附件1)。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厅级重点项目、厅级一般项目、厅级专项和校级项目四类:

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专项项目包括揭榜挂帅项目、智库项目人才专项项目

校级项目:申报本次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校内评审排名前列的项目

三、申报名额及条件

(一)本次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校内各二级单位限申报2项。

(二)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研究项目计划立项10项,其中排名前5的项目作为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推荐上报项目。

(三)专项项目不占各申报单位指标,根据限定对象自主申报(详见附件中“申报项目相关要求”),原则上1项/人(本人如有在研的省级或国家级课题项目,可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初评、学校立项并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二级单位确定申报人选,并于4月14日向人事处申领系统填报账号。

2.4月18日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4月21日23日,学校根据校内申请、推荐情况,会议研究决定立项(校级)项目、推荐报送(厅级)项目。

4.4月24日人事处报送相关材料至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18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校区尚勤楼406室,材料包括: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登录系统填报后导出打印)一式一份;

2.《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3.申报材料需附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A4纸打印,装订成册)

4.每个项目资料用牛皮纸袋装好,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5.2023年度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附件:1.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申报相关要求)

2.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3

联系人:赵凡 石昕炜  联系电话:3566206



附件【附件1: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申报要求).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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