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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6-11 17:16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地点

1.时间:2021628日至711日。

2.地点:西安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二、参加研修条件

1.中小学教师: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教龄 10 年以上一线教师,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具备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优先推荐。

2.高校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龄 5 年以上一线教师,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三、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名额共5名。其中,具体专业分配名额为政治、物理、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各1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统计表》(附件1)。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提出单位推荐意见并上报。

3.校内评选。人事处对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及汇总后推荐评选出拟上报人选,并按推荐程序进行推荐上报。

4.申报材料:个人申请1份(党政领导签字);二级单位推荐意见(签章);《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统计表》,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名额及专业分配要求,落实好参训教师,优中选优,确保推选质量,并做好协调,确保教师能够全程参与研修。

2.此次研修全程封闭管理,食宿由会务承担,往返交通费回校后按我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3.参训教师应于 6 28 日(星期一)8:00 前自带本学科教材一套及相关参考资料,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报到,并按照会务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研修。具体会务事宜另行通知。

4.材料报送

1)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接收时间截止为202161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高新校区服务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rsc@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苗 殷欣禾

联系电话:0917-3566206

 

 

 

             人事处

             2021611

 

附件【附件: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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