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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4年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3-19 11:52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2-2024年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宝文理院字〔2022〕65号)及《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宝文理院字〔2022〕66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制定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全体正式教职工,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试用期满人员须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参加本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级组织领导及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一)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霄鹏

副组长:李景宜  韩干校  沙红梅

        于建伟  凡明锦  冯飞龙

成员: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

      周国栋  杨亚强  冯  森  张光南  刘鹏辉

      孙宏健  王参军  赵国政  王晓玲  李建钢

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刘鹏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二级单位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

组长: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成员: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0%;党群、行政部门和附属单位工作组由处(部)务会成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原则上3-5人。

(三)专职辅导员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

组长:韩干校

副组长:冯森

成员: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等相关人员。

专职辅导员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学生处)。

(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

组长:于建伟

副组长:李建钢

成员:周国栋、郭宏科、刘鹏辉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五)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监督工作组

组长:沙红梅

副组长:孙勇民  郭宏科

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监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纪委副书记孙勇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各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按照岗位聘用权限,以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为基础,通过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将单位目标任务和个人考核相挂钩,结合聘期考核目标任务对2022-2024年聘期所有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个人聘期考核合格的情形。对于二级单位完成聘期内每一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本单位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等次人数原则上不作限定,由各工作组根据学校规定及考核对象的完成情况予以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个人完成岗位聘用合同约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个人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对于聘期内个人未完成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1)一次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5)学校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情形。对于二级单位聘期内1个年度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本单位至少排名后3%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聘期内2个年度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本单位至少排名后6%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聘期内连续3年考核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本单位至少排名后10%人员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符合现聘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可申报现聘岗位。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再续聘原职级岗位,降档聘用或予以解聘。其中,聘用在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且不胜任教师岗位的,调整至非教师岗位。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5年3月19日-21日)。各工作组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安排,按照本工作组制定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中的聘期考核细则,制定本次考核方案,统筹安排聘期考核工作。在考核评议前,需将考核方案报送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评议(3月24日-3月28日)。各工作组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所聘岗位人员聘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各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结果须在各工作组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结果报送(4月7日-4月9日)。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工作组按要求报送附件1和附件2,同时现场提交电子版。

(四)学校审定(4月10日-4月16日)。考核结果经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查,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本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在学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各工作组要细化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好聘期考核工作。

(二)突出考核重点,注重工作实绩。各工作组在考核过程中要紧扣关键指标,坚持目标管理,以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为基础,注重聘期内各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和现实表现,重点考核职责和任务,考核数据详实、客观准确,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结果公正。各工作组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守工作纪律、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被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矞、王泽朋

联系电话:3566229

工作地点:尚勤楼405室


附件:1.教职工2022-2024年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2.教职工2022-2024年岗位聘用考核登记表

      3.《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宝文理院字〔2022〕65号)

      4.《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宝文理院字〔2022〕

         66号)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25年3月19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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