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及时安排部署了申报推荐工作,现拟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如下:
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人事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审,同意于奎龙、张雷等2名同志作为我校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6月25日
宝鸡文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电话:0917-3566229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