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人事处审核,并经人事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同意马琳同志作为我校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3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地点:高新校区服务楼406室
电话:3566206
人事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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