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九批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2〕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次校内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申报条件
1.校内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全校推荐上报2人。
2.校内在职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A类员工),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工作满2年,填报县区党政领导岗位需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4.选派人选专业领域为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数字经济、计算机等方面。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学校审核并推荐上报的程序进行。
2.时间安排:
(1) 6月21日12点前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党政领导双签)及推荐表(附件2)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 6月22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3) 6月28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至陕西省委组织部。
三、其他事宜
1.各二级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人选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等情况全面审核。
2.省博士服务团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第九批服务到岗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中下旬。
3.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4.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凡
联系电话:3566206
办公地点:高新校区服务楼406室
附件:1.陕西省第九批 “博士服务团 ” 岗位需求表
2.陕西省第九批 “博士服务团 ” 成员推荐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