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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熔等101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6-05-11 08:28  

校内各单位:

一、经2012年11月4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1.同意张熔、张晓宏、刘刚、周现英、赵阿妮、李建兵、赵宝军、王小莉、杨锦荣、屈金梅、王静、高伊依、刘海珍、郭勋亚、王欢、梁婷、刘全定、张文婷、黄龙飞、王婷、王宇珍、王琦、黄媛、赵炀、崔秀云、郝娟、张强、安海彦、姜涛、杨嘉歆、吕博、李敏、彭孟、乾直、张涛、王振宇、冯娜娜、马劭磊、朱兵、郭嘉、吴方、杜艺、王彪、王朝晋、张瞳、杨海峰、张锋、杜娟、王辉、王欢、郭便、魏永侠、梁烨、惠娜、范建英、王春英、吕鸣剑、王一然、薛淑敏、沈一岚等60名同志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2年12月31日起计算。

2.同意冯国栋同志由实验系列实验师(2010年12月8日)转换为高教系列讲师,同意贺佳同志由实验系列实验师(2011年12月23日)转换为高教系列讲师,转换后的高校系列讲师任职资格时间均从 2012年12月31日 起计算。

3.同意认定刘选卫同志为经济系列经济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2年12月31日起计算。

二、依据陕西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经校职改办初审,学校人事部门会同基层单位对申报人表现进行综合考察,2013年1月8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定:

1.同意认定2012年引进和回校工作的赵亚儒、宋佃星、康翠萍、郭锋航等4名博士具有高校系列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2年7月1日 起计算。

2.同意认定2012年引进的杨小丽、张红艳、宋丽、梁永康、路颖、曹培、靳晶、吴玉杰、高红卫、潘利利、罗光飞、侯璐璐、王利、韩小龙、朱雁兵、岳艳、刘璐、马婷、韩静、张瑜、邓捷、李勇、杨昕、何通江、熊志云、井静、许婧、刘党库等28名硕士具有高校系列助教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2年12月31日起计算。

3.同意认定党隆溪为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从2012年12月31日起计算

4.同意认定吕清为档案系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从2012年7月1日起计算。

5.同意认定2012年为附属中学引进的郭占宁、孙强两名硕士具有中学教师系列中教二级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均从2012年12月31日起计算。

6.同意王华斌由中学教师系列中教二级(2005年7月27日)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助教任职资格,转换后高校教师助教的任职资格从2012年12月31日 起计算。

7.同意李燕由小学教师系列小教一级(2007年7月1日)转换为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转换后助理馆员任职资格从2012年 12月 31日 起计算。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印发

打印:南玲霞 校对:冯东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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